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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科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简章
来源:中国药科大学 2010-12-13 13:13:04 【字体:小 大】

中国药科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作者:招生办 来源:招办发布 阅读:28 时间:2010-12-13 10:55:04 栏目:政策法规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,积极探索学校自主考核与高考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、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选拔方式,经教育部批准,中国药科大学2011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。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关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,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,本着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制定本简章。

一、领导机构

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,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。

二、招生对象

具备2011年高考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、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报考:

(一)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考生。

(二)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信息学)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,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以上者。

(三)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大赛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;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,且取得中国药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认可的成果(含专利、公开发表论文等)者。

(四)高中阶段参加“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”(《高校招生》杂志社主办)获优胜奖者。

(五)具有文学、写作等方面的特殊才能,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省级赛区二等及以上奖项者,或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两次以上者。

(六)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。 

(七)见义勇为者或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,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。

三、招生计划

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%。

四、招录程序

(一)符合条件的考生,按照“中学推荐为主,个人自荐为辅”的方式提出申请。

(二)考生须在2011年1月10日前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(zb.cpu.edu.cn)报名,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:

1.《中国药科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》(报名系统自动生成,A4纸打印);

2.高中阶段情况自述(1000字以内,手写,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、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、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);

3.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、作品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(加盖中学教务处印章)。

(三)信封正面请注明“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”;材料寄出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;申请材料概不退还。

(四)中国药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,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,请考生自行查询。

(五)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:

1.报到时间、地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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